采会 发表于 3 天前

人大代表冯大中的实话与昏话

  
  (原创:应学俊)
  【核心提示】人大代表冯大中呼吁另立“动迁法”,以便对“拆迁要天价的百姓上手段”,他认为“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这是昏话自不必说,但也有实话。可无论如何它都不应当是“全国人大代表”该说的话。(本文已发“中华论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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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两会已闭幕。但代表委员们的雷人雷语仍在许多国人耳旁挥之不去。那是我们的“代表”说的呀!今年似乎雷语略少,而人大代表——著名画虎专家冯大中的雷语堪称NO.1;因为不仅网络上拍砖一片,连人民日报海外网等官媒也对此发表了抨击文章,典型一篇是题为《“两会”代表、委员何以频现“雷语”?》的评论,官媒多有转载。画家未因其作品迅速全国闻名,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人大代表、画家冯大中在2014全国人大小组讨论会上说:“我们还应立一个‘动迁法’。拆迁要天价的,该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
  一、冯大中代表的“实话”:“……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
  说冯大中代表以上说的是“昏话”,这是无疑的,否则怎会官民同拍砖?所以笔者首先倒想议一议冯代表上述雷语中的“实话”——“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这里,我们倒是要为冯大中代表一不小心说了真话、没搞“历史虚无主义”给一个“赞”。冯代表说得没错。毛泽东时代,一个红头文件下来,伟人一句指示发布,谁敢说“不”?
   (冯大中“慷慨陈词”)
  农民刚刚为分到手的土地欢天喜地对共产党感激涕淋赞歌才唱了个开头,毛泽东一个“人民公社好”的指示,农民便又乖乖交出土地,那土地从此就成“集体”的了,据说很快就要“共产主义”了——农民一下成了“耕者无其田”的准无产阶级。冯大中说的没错,谁敢说“不”字?
  即便文革结束后农村改革,土地所有权依然是集体的,且已写入《宪法》(农民只不过允许几十年的“承包”经营权)。国人一直很奇怪:城镇里任何人都有购买机器、厂房这些生产资料的权利,唯独七八亿农民无权拥有属于个人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的权利。可谁敢说“不”字?
  回想1957、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那阵子,有不愿“入社”的吗?天天开你的会,最后上升到是否听党话跟党走的高度,谁敢说“不”字?只有敲锣打鼓“入社”的唯一“权利”。有一位对毛主席“感情很深”70多岁的农村老奶奶(土改积极分子)去瞻仰纪念堂,笔者与她聊天:“当年搞人民公社那阵子,你们都很情愿交出土地入人民公社吗?”老奶奶诧异了一下,想了想,然后说:“那怎么会愿意呢?没办法呗。”这就是冯代表说的——谁敢说“不”字?
  再想到文革“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那阵子,冯代表一定很喜欢的那些“封资修”名人字画、名胜古迹被毁于一旦,又有谁敢说半个“不”字?倘若冯代表那时作画已成名,要把他画的老虎花卉什么的投入火堆,相信冯代表也不会敢说半个“不”字,否则“喷气式”批斗会在那里等着这位“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谁反对文化大革命就砸烂谁的狗头”在那里等着冯大画家!这是毫无半点夸张的假设。
  毛泽东时代有敢说“不”的吗?肯定有。正义和良知岂能都泯灭了?除了民间百姓、基层干部,中央高层领导中都有,先有彭德怀、后有刘少奇等等等等,最终下场如何?忠心耿耿的重臣周恩来对大跃进高指标提出一点不同看法,伟人当面指着他说“你离右派还有50米”,吓得(也可说气得)老周回京城写总理辞职报告,自认没水平当这个总理,引咎辞职(未获批准)。中央领导开国将领都如此,民间百姓或地方干部若敢于说“不”会是如何下场自不必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中约300万干群被打成“右倾”分子,上自中央、省级领导,下至基层干部和群众,皆受到各种处分,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就是冯大中代表说的“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
  冯代表1949年生人,对上述历史不可能无知。而如此却仍要以赞许的口气说“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这说明什么呢?是要肯定极左路线肆虐的“封闭僵化的老路”吗?是怀念“老路”吗?是想回到那条“老路”上去吗?若还在毛时代,冯大中能盖起占地8亩属于个人的“冯大中艺术馆”吗?冯代表是头脑里哪根神经搭错了线还是怎么了?“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这正常吗?冯代表很喜欢这样压抑窒息的社会状态吗?
  二、冯代表的“昏话”:“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要“上手段”……
  这位冯大中代表呼吁“设立‘动迁法’”,要对“给点脸就上房揭瓦”的老百姓“上手段”,可谓义愤填膺溢于言表!难不成以画虎见长的冯大中先生真有点“为虎作伥”?可冯代表不知道此说过于无知吗?我国难道没有关于征地拆迁一系列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冯代表是否觉得这些法律法规制定得还不够清楚、“力度”还不够大?是否意欲否决这些法规另立更便于“上手段”的《动迁法》?现在征地拆迁上的“手段”还嫌不够吗?——这不是“昏话”是什么?
  被拆迁户中也许难说绝对没有“要天价”的和过于偏执的,但这是绝大多数还是极少数?冯代表如何评估中国老百姓绝大多数的人心?
  中国老百姓总体是“刁民”还是善良淳朴的公民?他们为何曾经用独轮小推车冒着炮火硝烟支前帮助共产党赢得了打垮蒋政权的解放战争?在汶川地震救灾结束后解放军悄悄撤离时,为什么百姓们连夜自发地冒雨打手电前来路边送行?中国的老百姓难道不是最知好歹知恩图报的百姓?冯大代表可知道,拆迁户与实施拆迁的政府或开发商之间绝大多数的矛盾焦点在哪里?冯代表做过调研吗?冯代表可知道,有些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时一亩地只得4~5万元的补偿,他们以后几十年的生活如何为继?可政府在拍卖时却拍出500万/亩的天价!冯代表动辄要对老百姓“上手段”,这不是在说昏话又是什么呢?
  冯代表可知道,一部《物权法》已经规定了公、私财产的物权都是平等的,公、私财产都同样是不可侵犯的?可知道《条例》《办法》一类的法规其法律效力小于正规的《物权法》?
  冯代表可知道,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有些国家政府和开发商为何对“老百姓”相当“软弱”?为何对“钉子户”一让再让?(笔者此说并非赞扬和鼓励过于执拗和“要天价”的“钉子户”)。按逻辑论,咱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从来宣称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是不是应当对老百姓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善待、更宽容一些?
  但是,为何日本某地扩建机场,因征地拆迁而延误40年才最终通过法院裁决?如此国家建设需要用地,为何不早早对那些“不顾大局”“给点脸就上房揭瓦”的百姓“上手段”?为何国外有的开发商因冥顽不化的“钉子户”而只好改变自己的建筑设计?——笔者并无意赞扬这位美国老太太的固执——但她不同意征地拆迁,确实既没有请律师,也没有写信到有关部门,没有到华盛顿“上访”,更没有自制燃烧弹或以自焚抗议,只是对开发商说一个很简单的词:“No!”。开发商无奈,他们没有搞官商勾结使用下三烂的黑社会黑暴力,也没有搞什么“上手段”,却是设法修改图纸,让商业大楼忍痛挖掉老太太房子这一块空间,让其继续存在。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和谐”社会?冯代表可知道,这就叫做公权与私权的平等?这就是因平等彰显而实现的公正与和谐?(见下图)
  
  三、屁股决定脑袋——人大代表不应忘记自己的“角色定位”
  冯代表说“拆迁要天价的,该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冯代表为何如此说?还嫌对老百姓上的“手段”不够吗?为何对百姓似乎义愤填膺?冯代表究竟是怎样的“人民观”?
  “冯大中艺术馆”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画家冯大中好像已经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了,荣誉多多,实惠多多;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画家冯大中代表已经自己投资建起了建筑面积达3000多平方占地8亩中国一流的“冯大中艺术馆”;作为冯大中个人投资的建筑,其奢华与“高雅”令人叹为观止,被列为建筑典范;八方高官商贾、名流雅士常聚于此,可谓“往来无白丁”。“本溪新闻网”有文章如此记述——冯大中先生常报以感恩的心说:“我赶上了艺术家最好的时代,我为社会做的很少,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给我的关心却很多,我应该为社会做点事情。”——是啊,首先要“感恩”的是“市委市政府”,这是核心——冯大中不会忘记“报恩”,他在全国人大会上开始“为社会做事”,开始“报恩”了,只是似乎过于离谱,帮倒忙了。
  
  客观上,冯大中代表是典型的改革开放既得利益者。画家凭自己的才智依法获得利益,我们并不“嫉妒恨”,人们因能力、才智的不同而产生分配上的差别,这是连马克思也承认的(以税收调节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那是另一个话题),“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那是共产主义的事儿。但冯代表因此便站在布衣百姓的对立面,站在公平、正义的对立面,居高临下以对法治的无知和勇敢说出“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这样的昏话,这是“代表”谁说话呢?冯大中虽还不是官员,但可知道,人大代表说的话——按比例可是代表着千百万平民百姓的?冯代表不是“官”但起码现在已经是相当“富贵”的阶层了,于是便忘了“人大代表”应有的角色定位?
  “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应当是什么?无疑,不论他们是否官员、“富贵”或平民,他不应当是个人利益或少部分人利益的代表,他只能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只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代表——否则,是不配“人大代表”称号的。有律师呼吁罢免冯大中“人大代表”资格,这并非没有道理。
  在这方面,同是人大代表,也是董事长、共产党员一类的人物——北方重工集团董事长耿洪臣,面对冯大中代表的昏话马上表示了反对:“财产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立什么法也不能说拆就拆了。”面对耿洪臣代表的应答,我们的冯代表是否该认认真真反思了?屁股决定脑袋,立场不对头,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便随时会忘异化,再加上对法律法规和政治常识无知,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严重欠缺,如此岂能做“人大代表”(议员)?说出“昏话”遭拍砖自我丢脸事小,误国误民可是大事儿!
  于是,我们不能不思考:像冯大中一类“人大代表”真是人民“选”出来的吗?□
  2014年3月17日
  【参考资料索引】
  1、人民日报海外网:“两会”代表、委员何以频现“雷语”?
  2、画家冯大中提立“动迁法”:律师呼吁罢其人大代表资格
  3、赵子龙:为虎作伥的冯大中(华夏收藏网)
  4、羊城晚报:外国的“最牛钉子户”
  5、华盛顿的又一建筑师“钉子户”(图)
  6、英国83岁老妇成最牛钉子户 任凭威逼利诱不肯搬家
  7、一亩不到的地块拍卖500万,给农民的征地补偿仅4万多(官网)
  8、应学俊:中国式选举:进步·尴尬·突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ad29e30101c6a5.html
  9、应学俊:从“只有一位代表为下岗工人说话”谈起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190777-1.shtml
  10、应学俊:“老路”上的辉煌与“黯淡”——极左路线批判之二
  http://bbs.tianya.cn/post-no01-4834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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